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由省教育主管部門監制,各學校印刷,由學院發給畢業生統一填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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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????? 表中“評語”欄,由了解畢業生在校學習、生活等情況的輔導員填寫,最后加蓋學院就業指導中心的公章(北校區9棟201室),方屬有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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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????? 畢業生推薦表是以學校名義向用人單位推薦,對用人單位具有較大的權威性和可靠性,大部分用人單位把該表作為主要應聘的面試資料(其中也包括公務員報考,事業國有企業招考)。學生不得私自涂改,在應聘時可以向用人單位發出復印件,在與用人單位達成就業錄用意向后,應把原件交給用人單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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